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查看: 1708|回复: 3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推荐大家看一部小说《80后—睡在东莞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发表于 2011-6-9 13:19:3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《在东莞》原名《80后—睡在东莞》下载佛山顺德北滘中学高三语文教师“天涯蓝药师”发表网络小说《在东莞》(原名《80后—睡在东莞》),9月26日,“天涯蓝药师”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东莞警方刑拘。

  “天涯蓝药师”的妻子表示:“我认为这个小说,完全不涉及色情,只是一个现实批判性质的小说。”“天涯蓝药师”的妻子说,丈夫洁身自好,从没去过桑拿场所,身边也没有这样的朋友,所写内容完全是源自想象及阅读经验。要说有生活基础,“那就是他看到过站街女。”

  “天涯蓝药师”的妻子说,这部小说元平是2009年6月份开始写作,一共花了近4个月时间,原名《80年代———睡在东莞》,一共155节,39万余字,在天涯论坛连载 后,引起热捧,点击率很高,先后有十余家出版社联系“天涯蓝药师”,要求出版此书。但书稿的一审二审都通过了,三审却始终无法通过。后来天涯杂谈的版主建议“天涯蓝药师”更改 个别敏感字眼,同时小说更名为《在东莞》。

  天涯版主认为,这部小说描写的“东莞的城市生活,有揭秘桑拿行业和夜生活内幕的性质”,小说“只能算三流,可能达 不到出版要求,但写得很真实”。他认为从有关部门的判断标准看,这小说也只能算文学作品而非色情出版物,“在东莞是文学作品,不是黄色小说。小说有些黄, 但都是很文学的描写,如果拿电影来比喻,它不是A片,而是三级片。如果是黄色小说,我们也早就删除了。”

  该小说是否淫秽物品,应该交给文学艺术专家去判断,而不应该由警察来判断。警方简单将一个作品认定为淫秽物品可能损害创作自由。应该花大力整顿的应该是小说中的现象,而不是小说本身。

  天涯ID:天涯蓝药师,注册于2005年10月3日。他的小说《80后———睡在东莞》最早于2009年6月17日发表在天涯杂谈,2009年8月9日, 他因“杂谈敏感词多,让药师无法忍受”转而把小说改名《在东莞》连载于天涯的文学板块“舞文弄墨”,迄今为止该小说的点击已经超过了两百万。

订房时说明是蒲友会员将获得更好的招呼,提供用户名给经理升级宝石贵宾,不需要回复即可看隐藏贴!
4#
发表于 2012-1-11 10:06:31 | 只看该作者
订房时说明是蒲友会员将获得更好的招呼,提供用户名给经理升级宝石贵宾,不需要回复即可看隐藏贴!
L
3#
发表于 2011-6-20 15:40:42 | 只看该作者
看过开头几章,有时间会接下去看
订房时说明是蒲友会员将获得更好的招呼,提供用户名给经理升级宝石贵宾,不需要回复即可看隐藏贴!
2#
发表于 2011-6-20 09:53:48 | 只看该作者
已看完,不错...但江磊说的真实成分,不知道真假,上面不是说他有被抓吗,他老婆说,他从未去到过,但小说处处说他里面很大一部分是真实的....

亦真亦幻...
订房时说明是蒲友会员将获得更好的招呼,提供用户名给经理升级宝石贵宾,不需要回复即可看隐藏贴!
最新图文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小黑屋|手机版|

GMT+8, 2024-12-25 00:45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 Licensed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